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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编、员额、备案、聘任、人事代理…高校不同的用工方式有什么区别?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07:33 发布作者:海外留学生人才网

高校的用工方式有多重要?它可以决定你的工资待遇、晋升路线、劳动关系、社保基数、福利补贴、单位重视程度等。

1、传统事业编制

经过人社局报批,通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审批,实名制备案后,编制到人的正式事业编制,此时人事权在人社厅,单位无权解雇。

有人说:“只要你在体制内有编制,就算领导为难你,他也没办法解雇你。”这类编制的最大特点是编随人走,哪怕把你借调出去了,你也带着原本的编制身份,过去甚至还有行政单位借调事业编制人员,最后帮人转正成行政编的案例。

不过自从全国事业单位改革以后,这种编制在大部分高校基本没有了(不排除个别院校还在采取旧的人事制度的情况)。

2、员额编/报备员额

相关待遇与事业编制人员相同,比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;「员额」对应的是人员,实行总量控制;根据合同期限内考核,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聘。

如果说以前单位招聘新人,是人先进来再上报审批,落实编制;员额编就相当于单位先预估需要多少编制,先把岗位的编制数量确定下来,再把人招进来向上报备。

员额管理下的编制,是典型的“编制到岗不到人”,因为它的编制是不会随着人走而变动。如今很多地方已经将员额编,当做新事业编制看待,工作稳定性和待遇和旧有的几乎一致。

而有的地区,虽然也实行员额管理,仍旧是考核任务重于一切,指标很难完成,完不成就会降薪,甚至离岗。

“传统事业编制和员额管理下的新事业编制,它们的区别是什么?”

——后者增加了考核条件、合同期限等。

3、备案编(控制备案制/控制总量备案管理)

它和员额编很类似,同样是有聘期,有考核。但在传统备案制下,单位一开始没有定编制,而是招人进来后,由人社部门审批后纳入编制管理。

这也是此前我们在《超有用!高校「编制」相关的常见问题及解答》中讨论过的:纳入事业编制管理≠有事业编制。它不属于传统事业编制,但在某些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文件上,它和员额一样享受编内待遇。

 

信息来源:《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根据山东省文件,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名字里既有“人员”也有“备案”,单位招新人需要“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报送实名制人员”,单位也能决定人员去留,拥有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”。

这些特点和《浙江省公办高校、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“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……不计入事业编制总量。”非常像,而浙江的却是「报备员额」。

由此可见,因为各地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依据文件不同,这导致高校招聘公告也不相同。

“备案编和员额编这么像,它们有什么区别?”

——同样是编制在岗不在人,同样是在控制总量内备案人员,但前者备案了,岗位编制落实需要时间,而后者先落实了岗位编制,再把人员备案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会出现一种现象:如果备案制的岗位编制迟迟没有落实,个别学校新教职工的前期待遇可能会打折扣

 

4、实名编/非实名控制数

有的招聘公告会写“自主招聘实名编制”,意思就是如果你通过了,单位会拿着你的信息去人事主管部门备案,最终编制能否审批通过,要看上级人社部门。

 

实名编是不是事业编制,可以问下招聘单位的考核要求等。

在高校中,非实名控制数一般是聘用教师控制数。一般来讲,是签订聘用合同,录用后暂不办理入编手续,但待遇上享受有编员工同等待遇,有空编时直接从控制数补充,再办理入编手续。

高校的非实名控制数教师,如果后面要转编制,有几种方法——①原本是硕士入职高校,后取得了博士学位;②职称评到了副教授及以上;③学校有空编时,按资排辈,或按科研成果、竞赛、教学课时、其他工作等评比竞争。

还有的地区高校,如若非实名控制数教师想要编制,就只能继续考有编的岗位。

5、聘任制/聘用制/协议年薪聘任制

它一般针对高学历人才或某项技术的高端人才,在职期间相当于(划重点)有正式编制,很多学校聘任高层次人才甚至不限人数,只给予其一定期限内的“编内”待遇。合同到期后,单位有权决定不续约,甚至合同期内满足某些条件,高校就可以解除聘用,也就是“非升即走”。

 

【政策依据】

2000年,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:“在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聘用(聘任)制度”。

2021年,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》:“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……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,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,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。”

民办学校由于基本没有编制,所以也普遍采用聘任制。

今年,在民盟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》中,其中一条建议是“将非升即走缓慢过渡成非升即转的人性化转岗机制”,聘任制的未来或许会有新的局面。

 

图源:人民网

6、人事代理

它是基于我国国情产生的较为特殊的用人制度,即把人才档案放在官方人才交流机构(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),人才与高校之间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但人事管理关系已经从高校分离到人才服务中心。

走人事代理的人才,与高校一般只签有一定期限(一般是1~3年)的聘用合同。由于只有劳动关系在高校,人事关系不在,所以被认为是高校临时工

过去高校招辅导员很多采用了人事代理的方式,现在专职辅导员普遍给了编制,所以一些高校会将老辅导员转为兼职辅导员,同时做行政事务。

 

最后想说的——

现在的“有编”,真正意义并不是“铁饭碗”,而是你比编外人员多了一些“好处”。比如评职称、每个月交的钱里有职业年金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交养老保险等。至于工作能不能稳定地干一辈子?更取决于自己,和未来谁也说不好的新时代、新政策。

在求职高校的过程中,我们不难发现一些现象——

①东部地区、南方高校,普遍编制少,而西北地区编制多。

②同一个地区,有的单位只要你不犯原则性错误,“饭碗”很稳定;而有的单位考核目标定得极高,完不成,合同到期不再续聘。

③同一个单位,有的岗位工作难度低,十有八九做到退休没问题;有的岗位工作内容难度不仅高,且人员流动性极高,比如高校的行政岗和教学科研岗等。

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,是全国各地的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进度不同,单位性质、工作环境、岗位定位也不同。

所以,尽管宇宙的尽头是编制,但不同的选择之下,即便是一起入职的同事,也会因为用人单位合同上一两个字的区别,走向不同的人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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